I Read What I Want to read. I Say What I Want to Say
這很像是私下傳遞的小抄文化,公文寫法絕不是這樣可是竟然還有人簽名...為不會是造假?
以我過去的經驗,立法院主決議的寫法就是這樣沒錯,只要在委員會有位提案,標題註明主決議,達到一定門檻的同委員會人數簽署,就會成為主決議。偽造可是要吃上官司啊~~沒人敢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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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很像是私下傳遞的小抄文化,
公文寫法絕不是這樣
可是竟然還有人簽名...為不會是造假?
以我過去的經驗,立法院主決議的寫法就是這樣沒錯,只要在委員會有位提案,標題註明主決議,達到一定門檻的同委員會人數簽署,就會成為主決議。
偽造可是要吃上官司啊~~沒人敢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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