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11-19

連署:記者不是蒐證工具

今天聯合報登出了市警局公布「協和專案」(多麼諷刺的名稱)的查緝專刊。(請點這裡看
沒想到,警方還發函各媒體,要求他們提供陳雲林來台期間,媒體拍攝到的影片及照片,作為警方蒐證之用!

這種作法嚴重威脅媒體中立跟獨立的角色!警方更是嚴重侵害新聞自由!
請大家一起支持記協,抗議警方這種惡劣作法!

連署網址
連署訴求
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引發連串抗議活動,11月6日的「圍城」遊行更發生嚴重警民衝突,現場民眾、警方和媒體工作者多人受傷,任何人使用非和平手段解決爭議,我們都不表認同,對於此次因採訪而受傷的新聞同業與基層執勤員警,我們均深表關切,更感同身受。

身為媒體工作者,因工作而承受的任何風險,原是媒體從業人員所該有的心理準備,但近來警方向媒體與記者要求提供當日拍攝的影帶及畫面,以供查緝滋事者,此種作為早有前例,不僅嚴重威脅媒體中立角色與專業倫理,也摧毀民眾對記者的信任感。

經常處於新聞現場第一線的新聞攝影是高度危險性的工作,尤其在衝突性場合記錄影像的過程,其不可動搖的專業角色,是讓攝影記者能安全執行工作的最大保護,但警察單位卻為了蒐證辦案的便利,破壞了這道維護攝影記者工作條件的關鍵界線,使攝影記者今後可能面臨更高的工作風險,甚至影響採訪類似新聞的機會。警方做為社會秩序維護者採取職務上所應為的作為,我們與予尊重,但不表示可以任意破壞媒體在社會機制所扮演的功能,任何可能造成言論與新聞自由限縮的做法,都應該受到嚴厲的譴責。

攝影記者做為新聞事件的第一手報導者,主要向閱聽人傳播訊息,提供民眾知的權利,或扮演政府的烏鴉,而不是警方辦案蒐證的工具,不論警方向媒體索取衝突現場畫面是制度性或員警個人權宜,都不該混淆這一社會所期待的專業角色;以報導衝突與戰爭著稱的國際知名攝影工作者 James Nachtwey在1998年為時代雜誌拍攝印尼回教徒與基督徒衝突事件,之所以能夠拍得令人震懾的割喉現場畫面,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即因他的專業與媒體中立形象,讓他在許多類似的採訪中得以獲得信賴並全身而退。

媒體公信力與專業形象的建立有賴許多新聞工作者的堅持及努力,才得以積沙成塔,但卻可能因為警方便宜行事而輕易毀於一旦,身為捍衛社會安全的執法者不僅僅應恪守本分,也應為捍衛更高層次的言論與新聞自由而扮演積極角色。

基於捍衛媒體專業倫理與自主性,我們主張:
1. 媒體及新聞工作者應嚴守中立角色,堅拒成為警方蒐證工具。
2. 警方今後不應再向媒體要求提供影像做為蒐證之用途。

發起團體:台灣新聞記者協會
聲援團體: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、卓越新聞獎基金會、媒體改造學社、傳播學生鬥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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